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1年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发布。在“十二五”起步之年,多项重大教育改革工程和项目即将启动。
学前教育方面,要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启动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编制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义务教育方面,要启动旗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改革试点,年内选择2到3个旗县先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交通条件、服务区域等综合因素,积极稳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
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改革试点,探索将“选修Ⅱ测试”成绩加权计入高考成绩的办法,引导普通高中加强选修课建设,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地发展。
职业教育要继续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中职学校为基础、吸引当地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
高等教育要推进学分制改革。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若干意见》。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按学分收费标准。年内在8所普通本科高校启动学分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启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年内重点建设2009年立项的7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研究中心、8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提升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整体功能。组织实施新一轮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全面提高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启动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立项的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双语教育工作。
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新标准。继续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筹备召开全区特殊教育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动社区教育的试点工作,稳步发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大力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启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研究制定系列实施方案。启动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改革试点,年内在全区12个盟市各选择2个旗县区(每个旗县区各确定2/3的中小学)为试点,同时确定6所本科高校和4所高职院校为试点。
另外,积极协调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年内完成70万平方米新建和加固改造建设任务。同时,指导各地做好2012到2015年4年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大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11年高考前全面完成1.1万个标准化考场电子监控建设任务。研究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学业水平管理办法,从2011年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统一学业水平考试。
加强保障机制建设,落实自治区关于普通高中蒙古语、朝鲜语授课所有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及普通高中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开展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协调建立公共财政对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公办)投入的适度保障机制、直属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拨款逐年增长的保障机制、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奖励机制。启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全区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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