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教育局昨日出台规定,为中学教师定下日常教学行为规范,其中要求,初中生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太原市普通中学教学管理规程(试行)》是山西市中学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操作规范。
关于上课和批改作业。《规程》规定,专任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节至12节课,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节至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节至16节。班主任的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的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规程》要求,教师要定期、及时批改作业,作业批改量不少于二分之一,并要对作业予以及时讲评和指导。
关于布置的作业量。《规程》要求,教师布置作业不能随心所欲,要精选,符合课程标准、教材要求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能兼顾到各层次学生的作业。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初中学生每日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控制总量。音、体、美、信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一般不留作业。
关于教学行为。《规程》提出,严禁教师不按课程标准要求随意增减教学内容,严禁把课堂教学内容转移到课外补习班。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布置惩罚性作业,严禁使用现成的练习册和习题集不加选择地布置作业,严禁教师让学生代替批改作业,不得将批改作业的责任推给家长。严禁教师在学生自习时间集体讲课。初中不得占用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关于学校教学规范。《规程》要求,学校不能随意增加中、高考科目课时,不能随意删减音、体、美、通用技术等科目的课时,不能提前开设和结束课程。严禁学校随意停课,停课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停课一天以上必须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抽调教师、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初中生不少于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不得强迫学生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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