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山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出台。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秋季起,通用技术课程将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若考试不通过将不发毕业证,同时不能参加高考。
通用技术课程设置9个模块,其中必修模块两个,为"技术与设计1"和"技术与设计2";选修模块有 "电子控制技术"、"家政与生活技术"、"建筑及其设计"等7个。
今年秋季起,各普通高中将按照 《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的要求全部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每周两课时,一学年完成必修模块,经考核合格,记4个学分。修完必修的两个模块并获得4个学分,是高中学生毕业的最低要求。在完成必修模块教学的基础上,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开设选修模块,有条件的学校尽量开设多个选修模块,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按照规定,教学实施时,将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来实现课程标准要求的教学目标。山西省建议各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工厂了解生产过程,请相关技术人员讲解技术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也可通过案例分析和设计,来指导教学,要求每位学生在学习通用技术课程中至少完成一件自己的作品,作品中要配有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及产品说明书。
此外,为确保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规定开好通用技术课程,省教育厅把这一课程列入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若考试未通过,将不发毕业证,同时不准参加高考。而考试成绩也将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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