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城务工农民的随迁子女今后将与当地居民子女一样享受义务教育,这是吉林省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在随迁子女教育上的后顾之忧。
不久前吉林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将由其现居住地所在县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与当地居民子女相同。
吉林省还要求,要维护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正当权益,使他们在入学分班、排坐、奖励、评优及申请加入少先队、共青团和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吉林省还提出,要由多部门齐抓共管,建立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的入学保障、经费保障和助学制度的机制。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将安排部分经费,专门用于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输入地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减免费用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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