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_地方-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首页 > 

地方

 > 北京

 >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9月12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的预防第三章事故的处理第四章事故责任承担与赔偿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 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监督学校落实事故预防措施,指导和协调事故的处理。

第二章 事故的预防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和事故预防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教学用具、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学校改进卫生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校内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

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

第八条 学校举办者为学校配备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安全标准。

第九条 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依法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自护自救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制度,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使用中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二)配备消防设备,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三)对校园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依法管理。

(四)在选择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的产品与服务时,应当选择质量与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与服务。

(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本市教学要求开展体育、实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

(六)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疾病的教职工,不得安排其担任相应的工作。

(八)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照顾。

(九)对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的学生及时救助。

(十)发现或者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情形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十一)建立健全住宿学生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设专人负责管理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有侮辱、殴打或者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学校教职工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或者制止。

第十二条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并向学校提供书面证明。

第十三条 与学生学习和生活有关的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三章 事故的处理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派人指导、协助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调查取证、了解事故情况时,学校应当协助、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和证据。

第十八条 对事故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书面请求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经协调,当事人对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事故处理协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请求之日起超过60日,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终止协调。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调,或者经协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事故处理的其他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事故责任的承担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事故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过错方为两方以上的,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未履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职责的;

(二) 教职工未履行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或者履行职责有过失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学校对受伤害学生未采取救助措施,导致损害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二)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或者集体活动期间擅自外出发生事故的;

(三)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在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事故的;

(四)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事故的;

(五)学生对自己实施人身伤害的;

(六)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并在合理期间内取得相关证明的;

(二)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事故的;

(三)学校有证据证明,学校及其教职工已经履行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职责,但仍然没有避免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六条 因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过错造成事故的,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与学生学习和生活有关的产品与服务提供者的过错造成事故的,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已先行赔付的,学校可以向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追偿。

第二十八条 事故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受伤害学生及其亲属的户口、住房、就业、入学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关的事项,不属于学校承担责任的范围。

第二十九条 因教职工未履行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或者履行职责有过失造成事故的,学校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责任的教职工追偿。

第三十条 学校可以本着自愿原则,根据其条件和实际情况,对非因学校责任受到伤害的学生提供帮助。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向保险机构办理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及其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缓报或者谎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学校违反本条例,安全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对因违反学校纪律或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学生,学校应当依据学籍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十六条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中小学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二)中小学生是指在本条第(一)项所列学校中就读的受教育者。

(三)教职工是指本条第(一)项所列学校的校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是指在校内活动期间和寄宿制学生住宿期间,以及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

(五)人身伤害是指死亡、肢体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及其它影响人身健康的损伤。

第三十八条 技工学校学生的事故预防与处理由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本条例,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三十九条 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学龄前儿童,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少年科技中心、少年业余体校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中小学生的事故预防和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公务员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13名...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4月10—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注:以上岗位均要求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2年
    • 公务员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招聘...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人才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4月10日—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2、笔试时间:考生于2012年4月28日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
    • 公务员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一中2012年招聘教...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一中2012年招聘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2届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师范院校2012届硕士研究生。二、招聘计划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历史1人,地理1人,计算机1人。三、组织与实施成立奉新一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由县人保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编办共同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领导小
    • 公务员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行...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行政干事校本部机关行政干事需求计划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人事处联系电话:0797-8312135(罗老师)。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教育局直属中学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教育局直属中学2012年招聘38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上饶中学高中教师(22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音乐2名。上饶市一中高中教师(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1名、生物2名。上饶市二中教师(7名):语文1名、数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1名。上饶市实验中学初中教师(3名):数学1名、物理1名、历史
    • 公务员 江西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江西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报考条件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jxhrss.gov.cn)2、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3、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4、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8:00至3月19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事业单位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4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
    • 公务员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2012年...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2012年上半年招聘教师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3月7日9:00—3月14日16:00,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2、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13联系人(资格审查):揭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03820手机:13607911615考试、资格复查、面试1、资格审查:由江西艺术
    • 公务员 江西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2012年招聘...
      江西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1.报名方式:纸质求职书或电子邮件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5日3.联系人:左老师、朱老师(人事处),电话:0797-8393626夏老师(文学院)电话:0797-8393643邮编:341000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4.投递简历电子邮箱:251job@163.com(人事处);xgy_135@163.com(文学
    • 公务员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专...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专职辅导员职位表人事处联系电话:0797-8312135(罗老师)。
    • 公务员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201...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233人员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3月19日9:00点—3月23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2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
    • 公务员 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
      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2年江西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60分)1.以下属于马克思主义观点教育起源说是:()A.神话起源说B.生物起源说C.心理起源说D.劳动起源说2.学校教育产生于()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3.西周六艺教育以——为中心()A.礼乐B.射御C.书数D.礼书4.“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围墙之内”体现
    • 公务员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2012年引进招...
      江西理工大学(南昌)2012年引进招聘专任教师职位表招聘计划及基本要求:共计23人(其中博士9人,硕士14人)。具体引进计划见下表: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807910889、0791-7120909(办)
    • 公务员 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市)2012年3月...
      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市)2012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办法1、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委托报名)。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先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电子信箱:jxsbwg2012@163.com,合格者将得到资格复查通知(报名表见江西省博物馆网站)。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9:00至3月30日16:00。3、报名地点: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市新洲路2号)。4、联系人:应宗华游越。电话:0791
    • 公务员 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2012年招...
      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2012年招聘人才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1年3月5日—2012年4月5日2、报名地点: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号江西林业科技大楼四楼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人事教育科3、联系人:刘爱兵联系电话:0791—86266498E-mail:1251780201@qq.com网址:http://www.jxwood.com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
    • 公务员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联系方式:联系人:姜老师(0799—7062908)手机:18679908198应老师(0799—7062016)手机:13979989628单位网址:http://www.jxgcxy.net电子邮箱:jxgyrsc2908@yahoo.cn通信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广场路49号传真:0799&mdash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
      江西省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条件和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二)岗位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及市直用人单位招聘公告。其中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
    • 公务员 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2012...
      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2012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名办法1、报名者请如实填写《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证件复印件、业绩等相关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材料请用书面方式递交或邮寄,有电子版的可发至上述邮箱。3、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日。4、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五楼509,邮编:330046。5、联系电话:0791-
    • 公务员 江西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
      NewsContent"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2〕13号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二、报
    • 公务员 2012年上半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2年上半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条件联系方式:(1)联系人(资格初审):涂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73015、83875401,手机:13576993829。(2)单位网址:http://www.jxsfjy.cn,电子邮箱:jyzzctu@163.com。(3)通信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昌市昌北长青路76号,邮编:330013。
    • 公务员 江西九江市委组织部远程办2012年招...
      江西九江市委组织部远程办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范围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不包括2012年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方可报考)。招聘条件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名方式与时间1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事业单位2012招...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事业单位2012招聘2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位
    • 公务员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2012年招聘...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2012年招聘柜面业务岗位招聘条件(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愿意长期从事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面业务岗位工作。(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并在2012年8月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时
    • 公务员 江西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
      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2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所有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1、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须达到3:1方
    • 公务员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南昌市...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南昌市)2012年招聘人员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2012年4月13日(双休日除外)。(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邮寄。(3)报名地点:南昌市高新区发展路2号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人事科405室。(4)联系电话:0791-86156736联系人:李俐(5)邮箱地址:lili@gfpy.com(6)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
    • 公务员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2012年招聘12...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2012年招聘120名教师招聘范围(一)应、历届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二)本县所属公办学校代课教师。(三)申请调入我县任教的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报考条件(一)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1.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大余中学教师、东门幼儿园和水城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公务员 江西省林业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2012...
      江西省林业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联系方式①联系人(资格初审)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赵志刚、毛坤财联系电话:0791-8526936385269360②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省林业厅大楼邮编:330038
    • 公务员 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南昌市)2012...
      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南昌市)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6:00时);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jxsgxzgk@163.com,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试讲前进行资格审查。3、报名地点: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政工科(南昌市南京东路807号);4、联
    • 公务员 江西省儿童医院2012年招聘19名人...
      江西省儿童医院2012年招聘19名人才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4月10日—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联系方式①联系人(资格初审):刘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0791-868
    • 公务员 江西省直事业单位2012上半年招聘工...
      江西省直事业单位2012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23日16: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请报名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