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_地方-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首页 > 

地方

 > 浙江

 >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吕祖善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义务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收费,是指人民政府设置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免收学费外,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收取费用的活动。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本省对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的收费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义务教育收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并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审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民政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义务教育收费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 (一)按时足额发放学校教职工工资,并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法定平均工资水平; (二)按照规定的定额和标准,统筹安排并保证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三)筹措并保证学校危房改造和其他建设所必需的经费; (四)保证减免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收费所需的经费; (五)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费保障职责。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定额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对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有困难的县给予补助。具体方案每年由省人民政府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经费确有困难的县,可以给予支持和帮助。 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并应当优先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工资和实施学校危房改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杂费、代管费;向学生提供住宿的,可以收取住宿费;接收借读学生的,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再收取杂费。 前款所称借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监护人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就业等原因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按照本省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进入现居住地学校就读。

第九条 杂费的限额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省定限额标准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制定和确定杂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乡之间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

第十条 代管费的具体项目由省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代管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定项目范围和本地区实际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适当弥补学生宿舍日常运行费用,并充分考虑学生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借读费的限额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省定限额标准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制定和确定借读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生均事业费支出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

第十三条 制定和确定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涉及农民负担的,应当征求同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制定和确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科学的测算和必要的论证;依照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地方价格听证目录必须组织听证的,有关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合理性。

第十五条 杂费、借读费限额标准以及代管费的具体项目,在实施前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省主要传播媒介上予以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前,联合在本地区主要传播媒介上公布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制定依据。 学校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前,公布本学校的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调整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和代管费的具体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设立义务教育收费项目或者超越省定收费限额标准制定或者确定收费的具体标准。没有收费标准制定或者确定权的政府或者部门不得制定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除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和借读费外,学校不得有下列收费行为: (一)擅自提高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二)以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为名向学生收费; (三)将午间休息管理,业余时间补、增课程内容等教学管理内容列为有偿服务项目向学生收费; (四)以举办培训活动为名向学生收费; (五)其他无法定依据的收费行为。

第十九条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本办法规定的义务教育收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学校必须按照规定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跨学期或者跨学年收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向学生收取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借读费,应当出具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财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免交、减交或者缓交义务教育费用制度,帮助贫困学生就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下列学生免交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和借读费: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 (三)革命烈士子女; (四)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 (五)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学生。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和借读费。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扩大免交义务教育收费的学生范围。

第二十四条 学生要求免交或者减交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和借读费的,由学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由当地民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据实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学校将申请、证明材料转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免收或者减收有关费用,并书面告知学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对不予批准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并说明理由。 学生要求缓交有关费用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除代管费以外,义务教育收费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义务教育收费收入必须用于规定的事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学校应当在每学期末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公布代管费的收支情况。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以依法接受捐资助学款物,但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及其监护人交纳建校费、赞助费等各类费用和实物。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向学生提供代购校服等物品的服务,必须征得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同意,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代购服务。 学校提供代购服务不得牟利,其收支账目应当定期公布或者在完成代购服务事项后公布。 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得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监护人在学生按省、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放学时间放学后,确有接送不便等困难并要求学校给予帮助的,学校可以向其提供临时管理学生的服务,并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公布,报市、县人民政府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教育、审计等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学校的意见和建议,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义务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收费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义务教育收费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 对未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义务教育收费收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退还违法占用的收费收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擅自设立义务教育收费项目,或者强制、变相强制学生及其监护人交纳各类费用和实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和实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擅自制定或者提高义务教育收费标准,或者通过学校向学生收取各类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三十五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学生出具有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必须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履行公布义务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审核、通知和告知职责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义务教育收费违法行为的;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复审、复核。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教育局直属中学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教育局直属中学2012年招聘38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上饶中学高中教师(22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音乐2名。上饶市一中高中教师(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1名、生物2名。上饶市二中教师(7名):语文1名、数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1名。上饶市实验中学初中教师(3名):数学1名、物理1名、历史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事业单位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一览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位报名
    • 公务员 江西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2012年招聘...
      江西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1.报名方式:纸质求职书或电子邮件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5日3.联系人:左老师、朱老师(人事处),电话:0797-8393626夏老师(文学院)电话:0797-8393643邮编:341000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4.投递简历电子邮箱:251job@163.com(人事处);xgy_135@163.com(文学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
      江西省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条件和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二)岗位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及市直用人单位招聘公告。其中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
    • 公务员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13名...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4月10—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注:以上岗位均要求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2年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事业单位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4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
    • 公务员 江西省图书馆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
      江西省图书馆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联系电话:0791-88516134
    • 公务员 2012年上半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2年上半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条件联系方式:(1)联系人(资格初审):涂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73015、83875401,手机:13576993829。(2)单位网址:http://www.jxsfjy.cn,电子邮箱:jyzzctu@163.com。(3)通信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昌市昌北长青路76号,邮编:330013。
    • 公务员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201...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233人员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3月19日9:00点—3月23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2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
    • 公务员 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
      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2年江西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60分)1.以下属于马克思主义观点教育起源说是:()A.神话起源说B.生物起源说C.心理起源说D.劳动起源说2.学校教育产生于()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3.西周六艺教育以——为中心()A.礼乐B.射御C.书数D.礼书4.“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围墙之内”体现
    • 公务员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20...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2、报名事项: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如还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包含个人简历的自荐书(800字以内)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
    • 公务员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硕...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硕士职位表(一)招聘计划(1)应聘人员请将电子简历直接投递至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信箱:justrscshuoshi@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如:“硕士教师.张三.硕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xx大学”。(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3)人事处联系电话:0797-8312135(罗
    • 公务员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2012年...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2012年上半年招聘教师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3月7日9:00—3月14日16:00,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2、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邮编:330013联系人(资格审查):揭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03820手机:13607911615考试、资格复查、面试1、资格审查:由江西艺术
    • 公务员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南昌市)2012...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南昌市)2012年3月招聘事业单位人才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方式:由实际用人单位确定。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三队联系电话:0790-6441394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四队联系电话:0798-8487195江西有色地质勘查五队联系电话:0792-70
    • 公务员 江西省水土保持科研所(南昌市)201...
      江西省水土保持科研所(南昌市)2012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2012年4月15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2、报名者需携带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和个人简历。(需同时提交电子稿)3、报名地点: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办公室(南昌市青山湖南大
    • 公务员 江西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入...
      江西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入口请点击进入:报名入口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8:00至3月19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16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
    • 公务员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江西省地质科...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江西省地质科学研究所2012年做聘职位表招聘岗位及条件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事业单位2012招...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事业单位2012招聘2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位
    • 公务员 江西省林业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2012...
      江西省林业厅部分厅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联系方式①联系人(资格初审)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赵志刚、毛坤财联系电话:0791-8526936385269360②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省林业厅大楼邮编:330038
    • 公务员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联系方式:联系人:姜老师(0799—7062908)手机:18679908198应老师(0799—7062016)手机:13979989628单位网址:http://www.jxgcxy.net电子邮箱:jxgyrsc2908@yahoo.cn通信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广场路49号传真:0799&mdash
    • 公务员 江西省直事业单位2012上半年招聘工...
      江西省直事业单位2012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23日16: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请报名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
    • 公务员 民革江西省委教育中心2012年上半年...
      民革江西省委教育中心2012年上半年招聘人员职位表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联系方式①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80752手机:13970885693②单位网址:http://www.jx-zs.com电子邮箱:jxwd@vip.163.com③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749号邮编:330029
    • 公务员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行...
      江西理工大学(赣州)2012年招聘行政干事校本部机关行政干事需求计划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人事处联系电话:0797-8312135(罗老师)。
    • 公务员 江西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
      上饶市信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2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所有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1、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须达到3:1方
    • 公务员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南昌市...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南昌市)2012年招聘人员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2012年4月13日(双休日除外)。(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邮寄。(3)报名地点:南昌市高新区发展路2号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人事科405室。(4)联系电话:0791-86156736联系人:李俐(5)邮箱地址:lili@gfpy.com(6)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
    • 公务员 江西省儿童医院2012年招聘19名人...
      江西省儿童医院2012年招聘19名人才报名时间和方法:2012年4月10日—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联系方式①联系人(资格初审):刘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0791-868
    • 公务员 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市)2012年3月...
      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市)2012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办法1、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委托报名)。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先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电子信箱:jxsbwg2012@163.com,合格者将得到资格复查通知(报名表见江西省博物馆网站)。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9:00至3月30日16:00。3、报名地点: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市新洲路2号)。4、联系人:应宗华游越。电话:0791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事业单位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53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一览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
    • 公务员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事业单位2012年...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87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rrcw.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步骤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笔试。岗
    • 公务员 江西九江市委组织部远程办2012年招...
      江西九江市委组织部远程办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范围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不包括2012年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方可报考)。招聘条件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名方式与时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