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4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与招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科目和时间
专科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专升本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民法学
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地点
设在长沙。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4、笔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9月23日至27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退役证等证件资料,到报考定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申请,省直监狱、劳教单位报考人员到省司法厅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集中面试形式,统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三)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于面试的第三天进行,地点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报考人员应于早上8:00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县级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体检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录取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选,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报国家公务员局,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要求
招录工作在12月中旬完成。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0731-82219970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省人事考试院0731-82217753
省教育厅学生处0731-84714915
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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