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宁远县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与值庭力量日益不足的矛盾,确保法院工作正常运转,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4名司法警察协警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宁远法院现需面向社会招聘4名男司法警察协警员。
二、招聘条件
聘任制司法警察必须符合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品行端正,未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无不良行为记录;
(4)经审查,适合在司法警察岗位工作。
(5)年龄在25 周岁以下男性(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高170 厘米,双眼裸视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参照公安干警体检标准执行)。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役军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26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县法院601室,电话:7228425)
3、报名要求:持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部队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持相关证书)到报名点报名,同时交3张2寸彩色红底照片,报名费每人100元。
4、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内容、方法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排前八名的人员参加面试,并进行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前四名的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笔试时间:8月30日上午8:30-11:00
面试时间:9月4日08:30至11:30
体能测试时间:9月5日上午8:30
体检时间:9月10日上午7:00
五、政审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法院负责政审,政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备案。协警员实行三年一聘,最长不超过6年。
六、工作待遇
1、协警员每月工资为1000元。其中固定工资600元,浮动工资200元(视考核情况发放),生活补助200元。
2、每人配备夏、秋、冬工作制服各2套。工作期间,由县法院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购买养老保险。
3、其他待遇。聘用期间,协警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作期限
协警员实行三年一聘,最长不超过六年。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又愿意继续从事本工作的,可以解聘一个月后再续聘三年。在聘期内违法违纪的,可随时解聘;不适合做协警员的,到期可解聘。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宁远法院司法警察协警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宁远法院司法警察协警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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