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首市2012年秋季贫困幼儿入园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完毕。此次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期,补助资金总额为74万元,惠及全市1480名贫困幼儿。
去年12月,湖南省出台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规定在读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每年可获1000元补助金。吉首市认真落实此项惠民政策,在省财政财政下拨52万元补助资金之后,市本级财政及时配套补助资金22万元。吉首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各幼儿园,对在园幼儿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首批1480名新政策受惠幼儿。
申请对象:
具体为具有本地户籍和外地来吉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如何申请:
有意愿申请贫困家庭补贴的家庭,可直接向所在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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