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校车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推介望城专营模式和溆浦农村客运模式
记者近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3月29日,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完善适用于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学生用车(船)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学生用车专项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到下半年秋季开学时,学生用车要覆盖辖区内5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这个文件,湖南的学生用车运营模式,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基本原则建立。
文件重点推介了两种模式:一是望城的专营模式,二是溆浦的农村客运模式。前者是组建学生用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喷涂国家统一校车图案式样的客运车辆,学生用车专营公司专门承担中小学生和幼儿接送业务,不参与其他营运;后者是组建农村客运公司,客运公司在上下学时段统一调配车辆,确保学生用车,并加挂“学生用车”标牌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其他时段参与线路营运。
对经费来源,文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学生用车专项经费补助制度,列入财政预算。学生用车专项经费用于购车补贴、学生实际乘车费用减免和安全奖励等方面。交通运管部门要把符合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条件的学生用车纳入补贴范围。此外,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完善、学生用车交通安全的整治、学生用车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税费减免政策的制定等,文件都作了相应规定并明确了实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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