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招生虚假宣传、聘请的教师没有教学资格证,这样的民办学校要小心了!昨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将对全市2014年度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将视性质和情节分别依法实行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据了解,此次年检时间为12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年检范围包括,郑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范围内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省教育厅委托郑州市教育局管理的民办高等层次学校(教育机构)。其中,2014年新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参加本年度检查,但应接受抽查,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手续,有无涂改已审批的广告(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招生行为;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有无擅自变更或新设教学点;聘请的教师有无教学资格证;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在招生过程中是否存在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或挂靠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和单位招生的现象等。
本次年检将对民办学校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的认定。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戳记,并将年度检查结果对社会进行公告。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利用此次年度检查对所辖区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清理,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和规定要求的单位要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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