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3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高招方案”)公布,对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投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高招投档:降分投档最多可降20分
依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今年高考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高招方案明确规定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本、高职(专科)院校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根据高校申请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定向就业招生,在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政策性降分投档比例均按1:1执行。
加分政策:分为5分、10分、20分三个等级
今年符合条件的考生仍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分为5分、10分和20分三个等级。其中,应届生中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对电子档案中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或变相出售。
纸质档案:6月底之前完成建档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今年考生仍需建立纸质档案,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毕业学校在六月底组建完毕。
已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单位(中学)统一寄送有关高等学校。
健康检查:军校体检6月下旬开始
今年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月下旬—7月上旬,军事、公安、警察院校将对报考该校的达线考生进行复查、面试、政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