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记者从安徽省消防总队了解到,安徽省利辛县第三小学等12所学校被公安部与教育部联合评选为2011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在2011年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中,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2011-2015)》,积极在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明确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让消防知识真正走进课堂,有效增强了学校抗御火灾能力。
利辛县第三小学、蚌埠市慕远学校、马鞍山市第二中学等12所学校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教职工、学生懂得基本消防常识等,被评选为2011年度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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