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多措并举,增加义务教育资源总量,均衡义务教育资源存量,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保障 义务教育优先发展
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安徽省政府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确立工作目标,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省政府将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列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2008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和分类指导、区域推进的原则,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初步建立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资金,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大
自2007年春季开始,安徽省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将义保机制改革、危房改造、免费发放教科书等纳入民生工程,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省拿大头”,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超过了国家制定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人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得以完善。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安徽省制定实施了资金拨付月统计通报制、独立督察员制度、工程推进责任制和考评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有力的推进了义保进程。工程实施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状况明显改善,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教学质量,投入教育管理和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均衡。
机制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入正轨
安徽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依据监督检查情况实施奖惩。每年组织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措施保障、资源配置、对口支援、教育管理、教育布局等进行评估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估表彰,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从落实工作措施、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学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均衡配备均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均衡等方面提出要求,评估认定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育质量较高、资源配置合理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目前已有29个县(市、区)获得了这项荣誉。2009年,合肥、铜陵及界首市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建立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在已评选上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中选择16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建立了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措施,努力解决妨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配置保障 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在资源配置上向农村学校倾斜。首先在师资上倾斜。2006年以来,全省共培训农村教师12.1万人次,新补充教师2万余人。其次在改善条件上倾斜。“十一五”期间,投入31.9亿元专门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再次是在教学资源上倾斜。近年来投入6.4亿元,建设了8303个教学光盘播放点、11462个卫星教学收视点和2865间计算机教室,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仅从2006到2009年,全省共撤销、合并初中224所,小学3230所。通过布局调整,学校领导力量、师资队伍和管理水平整体得到加强,教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和充分利用,教育教学水平和规模效益明显提高。三是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07年安徽省率先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取消了原有标准划分的“城市、县城、农村”三个类别,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采用同一标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争取5年时间,使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达到基本要求。省教育厅据此指导各地制定了2009-2013年分年度、分市(县)的建设规划,依据这一规划到2013年全省将有94.7%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办学基本要求。四是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徽省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启动早,行动快,进展顺利。省政府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民生工程,仅2010年省财政就投入55亿元,加固改造重点校舍1108万平方米。
纪律保障 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控制择校。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在3年内解决市、县城区内的择校问题”,全省各地通过严格学区划分,规范招生程序和收费管理,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控制在了5%以内,其中芜湖、铜陵等地基本消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同时,各地认真贯彻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控制普通高中择校生,择校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实行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制度。目前安徽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指标达到70%,全国领先。三是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在加快新学校建设,有效扩大城镇学校整体规模的同时,安徽各地采取合理划定学校招生服务区、公布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学相关的费用等措施,规范学校招生,使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开展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这几年,安徽省每年都开展以规范招生行为、办班行为、教学行为、收费行为和教材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和中小学的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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