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今,北京市学生资助的力度、财政投入、学生受惠面得到大幅提高,资助成效进一步彰显。2007年至今,市财政共为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安排学生资助资金超过29亿元。
今天,北京市教委召开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政府奖学金颁奖会。2012—2013学年度,北京市属高校共有419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8501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共有5812名同学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
据介绍,2007年以来,北京市逐步建立了从学前到博士、相对完备、具有首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补、免”为贫困学子扫清了求学路上的障碍。
在高等教育阶段,北京市相继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边远山区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等政策。2007年开始,北京市对在京部委属院校和市属院校的困难学生发放饮水、洗澡、电话费补贴,对北京户籍考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当年一次性发放4500元的教育救助费。
在中职教育阶段,北京市设立了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009年起,北京市又率先在全国推出免学费政策。
在普通高中阶段,北京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中的优秀学生继续实施“宏志奖学金”,就读于宏志中学、宏志班的学生继续实施全部免除学费、住宿费、校服的同时,2010年开始,对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实施了国家助学金和免、减学费、住宿费政策;
在义务教育阶段,北京全部实施“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远郊区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山区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等实施“三免两补”。
在学前教育阶段,从2013年开始,北京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幼儿、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均可享受免或减保育费。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向所有获奖同学表示祝贺,她表示,2007年至今,北京市学生资助的力度、财政投入、学生受惠面得到大幅提高,资助成效进一步彰显。
数据显示,2007年至今,北京市财政共为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安排学生资助资金290789.86万元;市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覆盖率保持14%、最高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00元;中职学校在继续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北京市政府奖学金政策的同时,绝大多数学生还享受免学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7年来,北京高校中有26719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有418028名包括中央部委属院校在内的困难学生获得在校期间的饮水电话洗澡补助、有2163996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物价补贴、有3397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有59338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中有40489名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723723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中有5.86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市学生资助工作将立足长效机制的建立,推进资助政策、资助标准动态调整,助学金金额将考虑物价指数。同时,将提升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更严格的资金监管措施,把教育公平政策切实落实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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