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日发布《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
《意见》指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以岗位要求为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加强对德才表现以及管理精力投入、工作作风的考核。完善考核测评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的目标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规范平时考核制度,加强经常性考核,注重通过日常工作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巡视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意见》明确,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客观分析考核情况,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对优秀得票率较高、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表扬鼓励,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得票率较高的领导干部注重培养使用。
对考核测评总体评价较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组织考核认定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以适当方式向领导班子和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领导干部绩效工资水平与年度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主要领导干部绩效工资由教育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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