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不太合理,有没有相关规定收取这个费用?家长接孩子很难保证准时准点……”3月11日,三亚一孩子家长反映称,三亚市第一幼儿园新出规定要求,晚于下午5点20分来接孩子的,家长要交10元保管费。南海网记者采访三亚市教育局获悉,幼儿园收取延时托管费是经省物价局发文规定的,执行收费的行为也得到三亚市物价局审批,所以合理。
幼儿园规定家长晚到接孩子需收取10元保管费,行为经物价局审批(南海网记者刘丽萍摄)
据孩子家长介绍,近段时间,三亚市第一幼儿园新出的接送规定,下午5点20分后来接孩子的家长要交保管费。“幼儿园规定说接孩子时间是下午5点至6点,为什么要交10元保管费呢?”
该家长表示,每个家长在孩子一下课都会想去接孩子,只是有些时候时间对不上,或者有些家长在事业单位要打卡的,要下午5点30分才能下班,没有办法准时接到孩子,确实也很无奈。
11日上午11点左右,正是幼儿园放学时间,南海网记者站在第一幼儿园门口,跟几位家长攀谈了解到,确实存在该情况,收费标准为一小时10元。针对该情况,记者采访了三亚市教育局陈副局长,据其介绍,这纯属误会,根据他的了解,目前执行收费的是第二幼儿园(简称“二幼”),这段时间二幼的园区正在重建,所以都搬到一幼园区办公,家长说的其实是二幼收费问题,并非一幼。
陈副局长说,省物价局出台的《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规定,孩子在园8小时以外的时间,可以收取延时托管服务费,但执行该行为,需经市物价局审批,二幼是经三亚市物价局审批后才收取每小时10元的托管费,这是合理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三亚市第一幼儿园园长,听到该情况,她很诧异,表示:“现在还没有收费,申请正在审批中,审批下来后就会按规定执行。”记者从二幼了解到,通过审批后,该园合理执行了收费行为。
三亚市物价局副局长陈金波证实,三亚市第二幼儿园收取的每小时10元的保管费,确已经过审批,属合理的收费范畴,其他幼儿园的收费申请将按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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