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5年,义务教育在入学机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方面实现均衡,努力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其中《意见》中规定,要评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意见》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中小学予以倾斜。
面对师资差距,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要求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每10个班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完善教师补充和退出机制,逐步对不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分流、转岗转向,保持教师新进、退出数量基本平衡。
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凡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另外,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及其家庭也将有机会通过廉租住房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城乡、校际之间优秀校长、骨干教师要定期交流,也鼓励城乡学校开展师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到2015年,东营市聘请外籍教师的中小学比例达到20%以上,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接受海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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