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海南省考试局组织召开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商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秩序,规范考试违规处理,打击考试舞弊行为,今年我省将按教育部令第33号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范考试管理。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除了取消成绩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考生被认定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成绩
据了解,新修订的《办法》于2012年1月5日以教育部令第33号发布,自4月1日起施行。
我省今年起将按新修订的《办法》规范考试管理。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9种行为之一的(见下表),应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被认定考试违纪的9种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试作弊所报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当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当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这意味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以及高校等方面组织的单独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行为,均纳入处理范围。艺术、体育考试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的学校考试等作为高考的一个阶段,在这些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其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
自学考试严重作弊者延迟1至3年毕业
新修订的《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扰乱秩序当次报名参加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当考生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因作弊被录取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新修订的《办法》规定,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予以没收;已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2、组织团伙作弊的;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考场安装监控系统便于取证考生违纪或作弊行为
新修订的《办法》规定,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高考我省所有考点都将启用标准化考场,标准化考场都配备手柄探测仪,考生通过安检后方可进考场,一旦检测出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均作为考试违纪处理。标准化考场都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网上巡查系统终端等相关设备,在视频监考室就能全面监控整个考场、监考员以及考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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