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许多被“身份”问题困扰多年的幼教工作者将获得正式“名分”。
学前教育基础薄弱一直是山东省教育的软肋: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仅占教育经费的0.5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15%左右的幼儿教师在编,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不足55%。
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毛入园率将分别于2015年前和2020年达到85%以上。如何确保目标顺利实现,成为山东省学前教育发展之路上的一道坎。
提高办园门槛,压缩“黑园”生存空间
仅有4.2万人口的滕州市洪绪镇,在2007年以前曾经拥有30余家幼儿园。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当时全镇学前三年在园的幼儿人数却不足500人。现如今,洪绪镇的幼儿园数量缩减为7家,但学前三年在园的幼儿人数增加到912人,入园率达到95%以上,提前两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以往强调的是多元化的办园模式,门槛相对较低,在投资规模、教师配备等方面规定不够细化,而且由于社会资金投入量差异较大,导致了办园条件良莠不齐。”枣庄市教育局局长张磊说,一些“黑园”、“非法园”往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实际,山东省教育厅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对全省城市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设置与规划、园舍建设、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等做出详细规定。“幼儿园建设必须要有准入机制,明确一个合格的幼儿园应该是什么样子、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不是说有几间房屋和几个教职工就能办起来。”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关延平认为,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就难免出现办园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等一系列问题。
解决教师编制,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入园难入园贵”的根本症结在于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只有公办幼儿园占幼儿园的比例、公办园接纳幼儿的比例占到50%以上,才能保障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力、控制力和管理力。”
按照规划,山东省未来新增幼儿园将以政府举办为主,并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派驻公办教师等举措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
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的编制问题,是山东省迈出的关键一步。在全省现有的13万余名学前教育从业人员中,仅有15%到17%在编,而且大多属于挤占中小学编制。从3月15日起,山东省开始实施《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实施人员核编。
在邹平县西董街道办事处教委主任王晓看来,学前教育基础最薄弱的地方在农村。“每个村都建幼儿园不现实,农村学前教育不能靠‘撒胡椒面’,还要采取中心带动的办法,形成规模优势和示范效应。”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王春英说,山东省还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一村(社区)一园”的原则,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有了编制,就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就有了财政资金的保障。”关延平表示,该标准的出台将为下一步幼儿园教职人员的配备提供坚实的政策依据。
此外,山东省还积极实施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减轻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仅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资助适龄儿童20余万人。
如今,公办幼儿园的公益性在山东省的许多地区已经开始彰显。邹平县鹤伴幼儿园每生每月只需交纳60元的幼儿管理费,再加上餐费和乘车费最高不超过260元;兖州市从今年起免除了幼儿管理费、代办费、保育费和杂费,实现了学前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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