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2012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经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2012年山东继续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山东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工作人员。2012年山东省招考计划共7433名,其中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273名,省属监狱劳教所405名,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200名,市县乡机关3640名,县以下机关和基层一线考试录用计划占全部录用计划的84.9%,;笔试考试时间确定为3月24日,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2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申论试题将根据乡镇机关工作特点单独命制。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5日,报名方法、条件、职位要求等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www.sdhrss.gov.cn)公布。
2012年山东省公务员的报考条件为:报考者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是: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山东省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净化公务员考录工作环境,确保山东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2012年的考录政策和工作措施有以下几个调整和变化:一是除特殊职位外,省直机关招考职位全部用于招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二是市以下机关不再设定招考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三是进一步加大资格审查和违纪违规报考人员的处理力度,净化考试环境。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四是加强与公安、无线电、保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运用监控车、屏蔽仪等技术手段,加大考场内外监管力度,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五是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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