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仍未达到4%,但3.48%的比例仍是1992年以来的最高值,不过仍有四个省份预算内教育拨款未达到《教育法》规定。
日前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公布了《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08年全国教育经费为1450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9.37%。08年GDP为300670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3.48%,比上年的3.22%增加了0.26个百分点。
这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连续第三年增长,但仍未达到4%的比例。公告显示,15个省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比例下降最大的是宁夏。
公告显示,4省份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分别是浙、琼、藏、宁。这些省份的预算内教育拨款本年比上年增长比率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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