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09年度中小学秋季招生计划出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8月8日至12日接受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记者6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8月8日至12日接受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在09年秋季招生录取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对发生违规问题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根据招生工作计划和方案,海口市09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97个班,31394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69个班,29781人;高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56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1080人,占招生人数的49%,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1480人,占招生人数的51%。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在秋季招生中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擅自违反规定突破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不审批,不办理学籍,不增加教师编制。二是严格执行招生程序。义务教育阶段范围内学生要认真执行报名登记、调查核实、集体讨论、上报备案、录取公示几个环节的规定;严禁未审批先录取、未招生先收费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对超出规定班额部分不审批,不入学籍。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借读费,报名注册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为了确保09年秋季招生的公平、公正,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将招生计划、登记报名、录取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家长、考生公布,维护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让整个招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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