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截止2008年9月,海南省已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本金为44395万元,其中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债务(指2002年12月31日以前,各市县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工作发生的债务)本金为32681万元,2003年-2005年期间发生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本金为11714万元。
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虽已完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学校会计核算资料缺乏妥善保管,导致许多债务资料不齐全,一些基建工程债务手续不完备,借款债务“白条”多;有的学校账表科目设置不全,财务核算不规范,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部分学校教师集资房和校舍建设债务无法区分等等。
下一步,海南省财政厅将制定《海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做好化解债务工作,与省监察厅、教育厅、审计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禁干扰债务清理核实工作,严禁随意变更债务数额和随意处置教育资产,严禁虚报偿债金额骗取偿债奖补资金和截留挪用偿债奖补资金,确保化债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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