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于3月20日开始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如统考无数学科目,调剂复试加试数学)。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各学院(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外调剂、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工作安排
1.时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3月20日——28日(复试结束)(系统具体开放时间根据我校各学科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2.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
(2)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查看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3)各学院(所)在设定的时间内审核调剂考生信息,选择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
(4)审核通过的考生,研究生院或各学院(所)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6)各学院(所)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7)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所)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因调剂工作有时间要求,环节、程序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各学院(所)会及时审核考生信息。
调剂专业(方向)如下,可与各院(所)联系:
联系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英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计算机辅助语言教学方向) |
英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国际信息交流与管理方向) |
高翻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同声传译方向) |
高翻学院 |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同声传译方向) |
科研院所(外国语言文学文化研究中心)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科研院所(比较文学研究所)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国际商学院 | 世界经济、 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商务、金融 |
国际传媒学院 |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学、 传播学、现代教育技术 新闻与传播(总分365分以上) |
国际交流学院 | 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涉外法政学院(现国际关系学院) | 政治学理论、外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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