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一、复试原则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有研究生部工作人员负责。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严格保密、全面考察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及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
(三)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按拟招人数的1.5(应用经济学学科按1:1)倍与符合录取条件考生数(含调剂考生)两者中较小的数目确定,由研究生部拟定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
(四)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硕士研究生按照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研究生部协同学科负责人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英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二)面试
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面试评委三至五人。时间为每人十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难易程度应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英语笔试×30%+面试×40%
笔试、面试、加试单科成绩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参考书目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 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 ×30%+复试成绩×70%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应届生证原件及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其他考生须提交初试报名时填报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三证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5、各种背景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体检报告(常规体检项目),体检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安排,在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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