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2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其它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
二、申请材料提交
书面申请材料复试时提交:
(一)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三)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三、申请办法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7日前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进行推免生预报名。
(二)将报名成功后下载的《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发送至hzyjstm@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均为“推免生+申请学院+学生姓名”。无需院系和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学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由各学院组织,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五)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9月28日开通)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六)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七)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传真: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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