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选派2018年度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2018年山东省计划选派非教育系统各类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60-300名。
选派类别、选派人数及留学期限如下: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从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选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选派人数50-6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2.访问学者计划。(1)高级科研人才访学计划。从省内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中央驻鲁单位等选派中青年科研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选派人数50-6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2)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访学计划。从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中青年医务工作者赴国(境)外知名大学、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选派人数40-5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3)高级技能名师访学计划。从省内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中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外知名大学、企业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选派人数3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3.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1)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从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选派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选派人数30人,留学期限12个月;(2)政府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从省内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中央驻鲁单位中选派优秀中青年党政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选派人数30人,留学期限12个月;(3)高级财经人才培养计划。从省内大中型企业、财经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财会专业机构选派专业素养高、培养潜力大的中青年财经类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或财经、财会专业机构培养学习,选派人数30-40人,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各项目类别选派人数根据申报情况适当调整,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关于经费资助,通知明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访问学者计划中的高级医疗卫生人才访学计划,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高级科研人才访学计划和高级技能名师访学计划,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2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3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级财经人才培养计划(不含财经管理部门人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政府高级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包含高级财经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财经管理部门人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资助15万元,不足部分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省级财政资助留学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部分学费、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签证费、学术活动补助、医疗保险费等,包干使用。
据了解,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访问学者计划录取留学人员由个人联系国(境)外留学单位派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联系确定国(境)外留学单位,统一组织派出,留学目标国别统一选择“其他”。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8年度首次组织选派,各类别暂不设推荐名额限制。初审推荐受理时间截至8月17日24:00止。申请条件、选拔程序等详情请关注山东省人社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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