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初中生在七年级和八年级参加的20次开放科学活动分将计入中考物理、生物(化学)科目原始成绩。
目前,本市中学生开放科学活动有自主选课和送课到校两种方式。学生参加开放科学活动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开学初至寒暑假开始后第一周。七、八年级学生每学期应参加5次开放科学活动,按任务单要求完成1次活动计1分,两学年累计应参加20次活动,满分为20分。学生参加活动累计分数,中考时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原始成绩。活动结束后,学校要督促学生、教师实事求是对活动进行评价。
学生每学年参加同一资源单位活动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一活动项目不得重复参加。为让学生能够和不同班级、学校的同学交流学习,原则上一次活动中来自同学校同班级的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
特殊教育学生、中途由外地转入北京学生或其它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按要求参加开放科学活动的学生,应采取后继学期补课的方式补足活动分数。如确实无法按要求完成开放科学活动任务,可以采取校本科学实践活动替代的方式补足活动分数,由所在学校申报,区、市两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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