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3年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中考的方案。
深圳市2013年中考实行过渡期政策,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暂延续2012年政策。2013年,凡已在深圳市初三年级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 5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可以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中考。2014年以后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中考的办法另行制定。
2013年深圳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5日,考试时间为6月22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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