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_高考-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首页 > 

高考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

1、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7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单独招生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全省单招报名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各招生高校2017年单招总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35%以内。其中,单招计划已达到或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40%的学校,单招计划不再增加。

2、进一步扩大单招专业范围,将单招专业扩大到招生高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所有专业,各高校根据实际在本校专业中拟定2017年单招专业。

3、严格单招计划管理。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单招总规模,科学编制分专业单招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不同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单招计划一经下达,不再追加。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三、考试

1、基本原则。单招实行考试入学。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全省不组织统一考试,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考生须参加报考高校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各高校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制定考试方案。

2、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各高校要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要按报名类别参考。(1)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其中,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可采用“闭卷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等形式组织考试。其中,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对于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

3、考试组织。各高校要按照高考要求,制订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组考方案应明确考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考生安全。考务细则应明确各项考试规则、考试纪律、考试程序、机构和考务人员工作职责等,确保试卷保密,确保良好考风考纪及考试信度。要专门建立面试或技能考核工作机制。每组面试或技能考核的专家评委人数应在3人(含)以上;面试或技能测试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或技能测试更加科学规范与公平公正。

4、考点设置。单招考试地点应按国家考试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原则上只设在招生高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须征得当地市(州)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异地考点由当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点。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校内考点标准和要求进行组考,考试时间须与校内考点同时进行。

5、时间安排。全省单招考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但必须在4月28日前完成。

四、录取

1、基本原则。各高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1)划定分类别、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3)拟录取名单须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各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4)5月20日前完成全省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3、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4、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的高校,如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高校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模式,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报考资格条件、体育或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内容。对于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招生高校除组织专项测试外,还须组织文化考试,按文化考试和专项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运动队、艺术团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年度单招计划总数的2%。

五、严格规范单招管理

单独招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单招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省教育厅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当年单招工作文件,科学部署和统筹安排全省单招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2)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当年单招操作性文件,加强对各高校考试、录取工作的指导,统筹组织好单招巡考工作,督促各高校按照高考标准组织考试和录取,并及时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组织做好辖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释、单招过程监管和有关协调配合工作。(4)各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履行好学校招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工作方案要重点细化选拔测试中招生、教务、专家组、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在单招组织、考试、录取、监督等各环节中的工作责任。招生简章要明确本校简介、报考条件、单招计划及专业(含分专业单招计划)、考试办法、考试地点、录取规则、日程和时间安排、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2、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好单招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方案、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和各类别的相同录取比例原则,如专业计划调整的,必须再次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查处结果等。其中,各高校招生简章、单招方案除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外,须于3月17日前在湖南省考试招生信息港(http://www.hneeb.cn/)统一进行公布。

3、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高校要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针对单招考试期间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单招考试期间,学校要统筹组织好招生、教务、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要组织专门人员为考生和送考家长提供人性化服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对于提供食宿服务的,要确保食品安全和住宿场所人身财产安全。各高校要及时向当地教育、公安、考试招生等部门备案,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报属地政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4、严肃查处单招违规行为。(1)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加强对单招工作的巡视和监督,受理和查处有关违规行为,确保全省2017年单招工作整体平稳顺利。(2)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各高校须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等材料)、录取材料等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3)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建立违规违纪学校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黄牌警告、缩减单招规模、取消单招资格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规定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校2017年招生简章和单招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3月13日前将招生简章和单招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联系人:陈衡,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4714915,电子邮箱:1619308156@qq.com)。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7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自考 上海市2009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调...
      请广大考生注意,原定于2009年10月17日、18日进行的上海市第5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故将调整至2009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10月17日开考的课程调整至10月31日开考;10月18日开考的课程调整至11月1日开考。原定10月24日和10月25日的考试日程安排不变。来源
    • 自考 上海市2009年10月自学考试市级统...
      说明:1、此表是按照主考学校和专业排列的,请查找教材考纲信息时据此进行查找。2、课程名称前加“★”的,表示该课程是首次开考的新课程或是该课程的教材考纲信息较上一次有变动。3、教材、考纲版本前加“﹡”或有两个版本的,表示与上一次公布的信息相比,本次的内容不变,只是出版社重新印刷时改变了版本信息。
    • 自考 天津2013年4月自考成绩5月28日...
      2013年7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中英合作开考专业)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市自考办将于5月28日8:00时开启网上报名报考系统,报名报考截止时间为6月3日17:00。届时考生可登录招招考资讯网进行报名报考。考生可同时上网查询4月份考试成绩(含1月份实践课成绩)并办理成绩复核及跨省、市转并档申请。
    • 自考 2014年10月天津自考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
    • 自考 天津2013年4月自考将于20、21...
      天津市2013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3年4月20日至21日进行。届时,将有41699名考生分布在全市19个考区65个考点4142个考场进行考试。本次考试共涉及专、本科共239个专业,其中专科73个,本科166个。市自考办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新、老考生:本次考试时间为上午9:00点和下午2:
    • 自考 上海09年10月自学考试8月2日至9...
      2009年10月份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老生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8月2日-2009年9月6日23时,新生:9月4、5、6日三天到主考学校现场报名。
    • 自考 上海2009年10月自学考试9月4日...
      上海市2009年10月(第55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工作定于9月4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各主考学校进行,逾期不予受理。10月24日、25日、31日和11月1日考试,考试开始时间分别为:上午8:30,下午2:00.各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请查阅上海市教育
    • 自考 上海2009年4月自考市级统考课教材...
      说明:1、此表是按照主考学校和专业排列的,请查找教材考纲信息时据此进行查找。2、课程名称前加“★”的,表示该课程是首次开考的新课程或是该课程的教材考纲信息较上一次有变动。3、教材、考纲版本前加“﹡”或有两个版本的,表示与上一次公布的信息相比,本次的内容不变,只是出版社重新印刷时改变了版本信息。4、同
    • 自考 天津2013年1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
      201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时间为:3月1日8:30开始—3月7日17:00结束,届时,市自考办同时公布2013年1月份考试成绩,考生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
    • 自考 上海市2010年4月自学考试统考课程...
      注:1、本表是以全国考委办函[2009]35号文和[2009]42号文为蓝本制作而成的。2、2010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以示区别。3、2010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大纲和教材内容及要求
    • 自考 天津2013年4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延...
      应广大考生要求,2013年4月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时间延长至3月8日17时结束。顺延期间仅限已取得准考证的考生报考,不接受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网上转并档和新生报考。原定新生制证时间不变。请考生朋友们及时报考。
    • 自考 上海市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
      各位考生:从2008年11月29日零时开始可以查询2008年十月份(第53次)自学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到12月2日此次考试所有考试成绩都可查询。点击此处查询>>来源:博益网
    • 自考 2014年10月天津自考实践课程计划...
      1、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请于2014年6月10—20日登录“招考资讯(www.zhaokao.net)”网站进行报考。2、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3、本次报考的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将于2014年底公布。(详见“招考资讯”网站消息
    • 自考 天津2013年自考“合作开考专业”证...
      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作开考专业”证书课程上半年的考试即将开始。考试日期:5月18日至19日;考试地点:红桥区八十九中(洪湖东路1号);考试时间:9:00—11:30,14:30—17:00考试的专业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调查
    • 自考 2013年10月天津自考报名注意事项
      一、新生《准考证》制证办法1.新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浅蓝色背景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要求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为295*413PX,300dpi)。2.未成功上传电子头像的新生,在网上报考后,需在9月1日—8日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浅蓝色背景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要求文件
    • 自考 2014年4月天津自考通知单打印通知
      2014年4月天津自考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点击进入查询>>
    • 自考 上海2009年10月自考全国统考教材...
      注:1、本表是以全国考委办函[2008]41号文为蓝本制作而成的。2、在2009年首次使用的新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教材,均在课程名称栏内加“★”,以示区别。3、2009年统考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次均为印刷改版后的最新版次。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大纲和教材内容及要求未变动,只是改为大纲
    • 自考 天津2013年1月自考网上报名12月...
      2013年1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中英合作开考专业)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市自考办将于2012年12月1日12时开启网上报名报考系统,报名报考截止时间为12月7日17时。届时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进行报名报考。考生可同时上网查询2012年10月份考试成绩(含7月份实践课成绩)并办理成绩复核及跨省、市
    • 自考 天津自考2012年下半年毕业办理须知
      一、办理时间2012年12月10日(周一)至12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办理。二、表格与毕业计划的获取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
    • 自考 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1、本次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安排:考后不发成绩通知单。考生于12月1日起上博益网查询(网址:www.boee.cn)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需要复核,请于12月7日(9:00-16:30)到交大自考办办理成绩复核登记手续。其他信息、实验考试成绩于12月6日后查交大自考网(www.sjtuce.net)。
    • 自考 2013下半年天津自考办理毕业证书考...
      一、办理时间2013年12月15日(周日)至20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办理。二、表格与毕业计划的获取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招考资讯”(www.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
    • 自考 2013年10月天津自考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
    • 自考 上海2010年4月自考各专业课程安排...
      说明:1、带“★”专业为系统委托开考或与系统合作开考专业,具体报名办法请向专业主考学校询问。2、注有“停考过渡”字样的专业已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进入停考过渡期。3、带“*”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带“▲”课程为华东区统考课程。4、“电子商务”专业开考课程名称后注有“△”者,为“电子商务高级证书”所设置的
    • 自考 上海市2009年4月自学考试2月3日...
      2009年4月(第54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12日、18日、19日进行。老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2月3日12时起至3月8日23时,凡已持有《牡丹自考报考卡》(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网站(www.sh.icbc.com.cn)办理网上报考手续。首次报考的新生必须由本人携带
    • 自考 2013年10月天津自考考前温馨提示
      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进行,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考试时考生须提前2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在考试前需登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考资讯”网站(http://www.zhaokao.net/
    • 自考 天津2013年7月自考5月28日—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
    • 自考 2013年10月天津自考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
    • 自考 上海市2009年11月份自考物流专业...
      一、2009年11月份自考物流专业报考时间安排(1)老生:报考时间:2009年8月28日—9月2日(含双休日)报考地址:黄陂北路9号底楼(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2)新生:报考时间:2009年9月4日—9月6日报考地址:仙霞路35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根据有关规定报考收费:考务费:每门课120元
    • 自考 2013年10月天津自考报考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
    • 自考 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7月自学考试相...
      1.查询我校各项自考信息均请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网站主页中“招生信息”栏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页查看。2.7月份自考成绩将由我校在上述自考网页、博益网和声讯台于9月1日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声讯台查分电话为960695(两周内不另收声讯费)。3.若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带准考证和座位号于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