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青岛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_公务员-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7年山东青岛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首页 > 

公务员

 > 2017年山东青岛公...

2017年山东青岛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八)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其中,招考职位进一步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参照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执行。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我省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其中,报考非乡镇机关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不含地税基层所)的,必须为2013年-2015年我省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近3年连续在岗工作,具有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由个人向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获得党组织推荐。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青岛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指南》)。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招考职位。

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机关。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2至附件6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咨询招考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

有关报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或拨打本次招考的政策咨询电话12333热线。

有关报名信息技术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系统故障咨询电话15588683585。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青岛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hrss.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7。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由招录机关负责。对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7年3月27日16:00前完成网上的资格初审手续。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7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先网上缴费,经审核后,办理退费手续。相关程序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报考指南》)。

4. 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公告附件职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加试“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农”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在青岛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参加笔试的人员可于5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考录专题”发布青岛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青岛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附件1《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考录专题”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审计系统和地税系统体检公告发布地址详见招考职位表。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凭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为地税系统基层税务所(中心税务所)公务员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八、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考录专题”中统一发布,其中,体检公告等信息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在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青岛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rsks.qdhrss.gov.cn),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由于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关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3.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32-12333热线

系统故障咨询电话:15588683585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15698110179

附件1:青岛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2:2017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考职位表.xls

附件3:2017年青岛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xls

附件4:2017年青岛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附件5:2017年青岛市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招考职位表.xls

附件6:2017年青岛市审计系统、地税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附件7:“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须知 .doc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7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地方 宁夏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宁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区20
    • 地方 宁夏政法机关招考4519名考生竞争2...
      2009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笔试于8月29日、8月30日在银川进行。30日,记者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获悉,宁夏此次计划招录公务员253名,宁夏报考总人数为4519人,招报比接近1比18。据了解,招录的253名公务员中,法院系统招录120人、检察系统招录40人、公安系统招录50人、司法(含监狱
    • 地方 09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
      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已于8月29日、30日举行!2009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总成绩于9月中旬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xpta.gov.cn)查询。笔试成绩的计算:按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教育入学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对回族考生在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
    • 地方 连续7年扩招 宁夏中职教育如何继续“...
      连续7年扩招,就业率93.8%,有力支撑脱贫,但也面临基础能力弱等难题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中职教育的投入力度。2009年,中等职教计划招生860万人,首次超过普通高中的840万人。各地都为探索中职的发展,进行了多种努力。从2003年的3.7万,到2009年的4.39万,宁夏中职实现了连续7年的扩招。
    • 地方 宁夏上调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上调幅...
      记者从31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从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宁夏公办普通高校将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38.6%,生均学年调整1210元。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和力度,确保每一个新生不因经
    • 地方 宁夏举办中职技能大赛 266名学子组...
      据了解,这场为期三天的职业技能大赛包括汽车维修工、动画制作员、数控车床工、维修电工、焊工、中式烹调师六个职业工种,来自全区28个职业学校的266名优秀学子将组团参加比赛。自治区副主席李堂堂说,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是促进就业和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举办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对提高学生实践操
    • 地方 法制教育成宁夏中小学生必修课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3月末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和司法机构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保障“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其中,小学每学年法制课不少于12课时,中学每学年不少于10课时。各地司法机构将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配齐配强中小学兼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聘请法官、检察官
    • 地方 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拟录用...
      根据2009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经研究,拟录用薛伟华为我办工作人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反映。公示时间:4月2日-4月8日监督电话:0951-5057356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 地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春季大型人才招聘洽谈会...
      2月14日至15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宁夏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拉开了我区人才招聘会的帷幕,记者了解到,技能岗位难留人成了企业最担心的问题。2月14日,记者在位于银川市展览馆的会场内发现,招聘单位以区内民营企业居多,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社会服务业、制造业用人需求比重较大。
    • 地方 宁夏3所高校硕士生合格线及复试时间确...
      2009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确定据悉,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已确定,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全面启动复试、录取工作。今年初试合格资格线确定的原则和方法保持相对稳定和政策连续。为方便考生调剂,4月8日至5月15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
    • 地方 宁夏2009年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宁建(建)[2007]第120号),经审核,许晖等1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现在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nx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3日
    • 地方 宁夏2009年第四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宁建(建)[2007]第120号),经审核,58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宁夏建设厅网站(http://www.nx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3日。任何单位和
    • 地方 宁夏民建建议:禁止公办幼儿园收取“赞...
      目前,公办幼儿园收取的高额“赞助费”,已远远超出工薪阶层的承受能力,成为无数年轻父母们一项沉重的负担。为此,民建宁夏区委建议:禁止公办幼儿园收取“赞助费”。民建宁夏区委会建议当地政府组织教育、物价、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公办幼儿园特别是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办名园”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国家关于治理乱收
    • 地方 宁夏200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
      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确定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近日发布第14号公告,确定了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据悉,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4月1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
    • 地方 宁夏:职业教育成为普及高中教育“新引...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后,宁夏高中阶段招生增量全部用于中职招生,至2012年使宁夏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由现在的70%达到85%以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郭虎介绍说,截至目前,宁夏全区共有职业院校46所,全区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0.4万人,其中高职在校生2.1万人,中职在校生8.3万
    • 地方 下周高职(专科)层次补录 录取控制分...
      宁夏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已如期完成,目前,各高校已相继开学。但因部分已录取的高职(专科)考生逾期未报到,致使部分招生院校形成一定数量的缺额,为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给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升学机会,下周起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安排有关高校高职(专科)层次的补录。据介绍,
    • 地方 宁夏石嘴山市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宁夏石嘴山市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一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通过建设“大学生创业街”,实行“创业廉租房”制度,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实行地方税费全免等措施扶持1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财政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引导500名高校
    • 地方 宁夏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报名延至...
      9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获悉,宁夏确定宁夏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区属事业单位培训实习报名时间延长至9月30日。凡符合条件,且在银川市能自行解决吃住的高校毕业生,可于9月30日前到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名,之后将被安排培训实习。据了解,09年宁夏计划安排2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全区各级各类
    • 地方 宁夏200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
      记者昨天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教育部将向今年新增的10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区增加2%左右的招生计划。主要原因是今年北京高考报名人数锐减1.7万人,北京高校相应缩减在京招生计划,减少的计划,教育部要求向京外新增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投放。继去年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6个省市实施平
    • 地方 宁夏七部门联合清理教育收费项目标准
      8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区对各类收费标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审核公示清理后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禁止幼儿园收入园赞助费此次,我区共审核12类学校收费
    • 地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录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 地方 宁夏表彰4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
      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400多名干部群众隆重集会,表彰2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1名模范个人。在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中,既有12年来含辛茹苦抚养186名回汉贫困女童的“回族妈妈”马志英,有展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宁夏籍知名作家郭文斌,也有为铁路沿线回汉居民排忧解难的银川铁路公安处。自治
    • 地方 银川直属中小学招聘76名教师 12日...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银川市直属中小学计划招聘教师76名。其中:中学教师岗位49名;职高教师岗位8名;幼师岗位14名;小学教师岗位3名;烹饪教师岗位2名。符合条件者可于2月12日至13日在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用人单位一个月内与被录用考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享受国
    • 地方 宁夏司法厅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
      宁夏司法厅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电[2009]第43号),现就我区组织实施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 地方 宁夏建成首批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
      由宁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才办主办,银川市委组织部,永宁县委组织部承办的宁夏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揭牌暨全区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实训班开班仪式在永宁设施农业园区举行,来自全区50名农村实用人才将在这里进行为期一年阶段性的设施园艺栽培管理技术学习。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 地方 宁夏职教发展后劲足 毕业生就业率93...
      记者10月21日从教育厅获悉,目前宁夏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由原来的每年2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0倍,并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每年再增加1000万元。各职业院校共开设电子、数控机床、烹饪、建筑、机械、商贸等100多个专业,毕业生就业达93.8%。自治区在2012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 地方 宁夏启动“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15日启动“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以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为女大学生步入社会、实现创业就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据介绍,“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由自治区妇联、教育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宁夏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活动将从今年4月持续到2012年4月,每半年开展一次活
    • 地方 宁夏确定定点学校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日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了23所定点学校(院)50多个培训专业,将为城乡退役士兵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据介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水电技师学院等23所学校被确定为定点培训学校。培训对象为2007年以来,服役期满正常退役,符合宁夏安置政策,自愿且能正常参加3
    • 地方 宁夏青年创业可申请3万至5万元无息资...
      3月2日,记者从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简称YBC项目)宁夏办公室了解到,18至35岁的青年如果有创业激情,就可向YBC宁夏办公室申请创业资金3万至5万元,实现自己的创业之梦。创业青年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商业计划书、资金申请书、个人信用核查表、联系人信用核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请可通过网上或电话报
    • 地方 银川海关2009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现场...
      关于银川海关2009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一、由于银川考区报名人数相对较少,现决定集中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银川关区考生,请于7月6日至10日(周一至周五)到银川海关办理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手续。二、现场报名确认时,考生应持: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2.准考证主证;3.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