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侨办消息,为落实党和政府对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的照顾政策,北京市侨办定于2016年10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间,为在京参加2017年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请各区侨办要做好侨胞引导和政策解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区9、10号市政府侨办窗口(出行方式及电话见附件1)。
咨询电话:89150061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侨办窗口”(以下简称市政府侨办窗口)提交《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办理高考身份证明申请表》及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见附件2)。
2.市政府侨办窗口初审、复审后,向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报考大专院校身份证明》。
三、提交材料
(一)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
1.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市公证机关公证出具的亲属公证或归侨档案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华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
1.考生父(母)亲在国外定居的,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书、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华侨身份认定所需的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华侨身份认定标准及需提交材料见附件3);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驻外使(领)馆或我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公证;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归侨学生身份证明
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身份证》。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证明
1.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需提交具有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资格的相关证明;
2.相关身份证明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交,其中归侨的有关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侨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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