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19日江西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不分文理科,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大类。其中,等级性考试实行科目“6选3”,考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择3科参加考试,3门考试每门满分是100分。另外,语文、数学、外语是高考必考科目,每门满分是150分。学生高考总成绩将由3门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和3门高考必考科目的成绩相加而成,作为高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按照相关方案,学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生在选择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时,可综合考虑自身兴趣特长及所报考高校要求。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并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
为避免所有学科考试等到高中结束时“算总账”、减轻学生备考压力,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将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据了解,在现有条件下,我省规定选考科目只能考一次,今后,将逐步探索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据介绍,与江西省同步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还有河北省等16个省(区、市)。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的教学管理提出全新的变革要求,长期以来固定的班级模式将被打破,师生之间将由“教师选择学生”向“学生选择教师”转变。按照计划,2019年,我省将进行第一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着手实施走班教学制度。目前,我省已选定南昌、新余两个设区市进行试点,探索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等工作。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具体方案,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说,将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在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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