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说,学籍与自身息息相关,同入学、转学、毕业、升学等紧密挂钩。
日前,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将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维护工作,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建籍条件。
[信息采集]
普高信息系统新增 “跨市招生”功能
对于普通高中学校来说,高一年级新生学籍录入要求与七年级新生学籍录入办法相同。系统新增了“跨市招生”功能,初中学籍在省内外市的学生,通过跨市招生提交。初中学籍在外省的,通过跨省就学提交。
据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于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录入、上报工作;市区高中学校9月30日前持经学生签字的新生确认表原件至市教育局核建学籍。核建学籍具体日程另行公布。
七年级新生 需下载“升学导入模板”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籍录入,一年级新生要下载“一年级新生导入模板”,预审核通过后下载新生确认表。对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要核验学生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并复印存档。
一年级新生入学时间延续往年做法,学校对接收的未满六周岁儿童家长要明确说明,因各省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年龄政策差异可能会导致无法办理学籍变更业务。
七年级新生则下载“升学导入模板”,学籍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通过新生确认表核查学籍信息情况。
[学籍管理]
小学班级额度不得超过46人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籍注册管理,认真审核学籍信息。”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其中,要设定招生人数和班级额度。高中学校招生人数由省教育厅统一设定,高中不得超过56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数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设定,小学不得超过46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
同时,按时报送新生信息。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数据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填报合肥市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汇总表及登记表。各县(市)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建立学籍。
“各市管学校分别于8月22日、9月10日前将高一新生分班方案、借读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并做好备查工作。”
[最新变化]今秋省内转学取消纸质材料
需要提醒的是,该负责人说道,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每月第一个工作周集中办理休、复学、转学,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并且,严格建籍条件。新生报到入学后,方能进行学籍注册。高中新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对于合肥的中小学生来说,今年还有一大变化——取消纸质材料。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要求,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省内转学纸质转学核办表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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