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从考试形式和内容、招生录取机制、高考综合改革等方面推动福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介绍,福建今年将在高考中统一使用全国卷;2017年,将统一组织实施中考;2018年,将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2018年秋季,福建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14门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此外,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学生可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2021年起,福建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生总成绩由这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福建还将改进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本科院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2017年起,对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减少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
此外,福建还将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到2021年,福建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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