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规定,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截至6月28日18时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之前,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时间区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申请首次复核或再次复核每次仅限一个科目。
考生上网进入复核系统,按提示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申请或再次复核申请,并可查询首次复核结果或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
考生查询获取首次复核结果或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可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下载并自行打印。仲裁组对再次复核作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省高考评卷组织机构不再受理其他有关的异议申请。考生申请首次复核或再次复核之后,凡依据评卷工作组给予的首次复核结果或仲裁组对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确需变更成绩的,由省高考评卷组织机构确认成绩并在高考成绩数据库中予以变更。
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等待回复期间,应在规定时间区间之内依照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的本人成绩填报高考志愿。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之后发生了前述成绩变更的,考生可申请重新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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