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5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面试地点
朝阳区委党校(朝阳区静安庄一区4号)
面试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原件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朝阳区人民法院招考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招考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3、其余招考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亲自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
2、上午8:00和下午13:00分别为当天上午和下午参加面试考生的入闱封闭管理时间,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室房间号见当日党校一层水牌)。入闱封闭管理时间后,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核
综合成绩公布后,请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3月9日前将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交至用人单位组织人事科,所需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学历信息页打印件;
(2)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3)报考职位要求政治面貌的需提供团员、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技术资格条件的(如会计证等)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应届毕业生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获奖相关材料;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体检
本次招考的体检工作将于3月15日至17日开展,请考生提前关注相关通知,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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