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1月12日8:30至2月2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下载准考证:报考者请及时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
(7)报名科研管理与技术服务岗位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该专业或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证明。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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