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热爱艺术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声乐演员、舞蹈演员、节目主持人岗位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内(198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音响师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 18日至2016年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祥云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毕业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本级人社部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统一复审。在进行专业验证时,要按照应聘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认真审核。
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前,由招聘主管部门将招聘考核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本次招聘岗位,直接采取实作考核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一)声乐演员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自选声乐作品演唱、视唱、普通话、节奏模仿、个人形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自选声乐作品演唱(60分),视唱(15分),节奏模仿(10分),普通话(10分),个人形象(5分)。
(二)舞蹈演员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自选舞蹈作品、基本功、即兴创编、动作模仿、节奏模仿、个人形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自选舞蹈作品(60分),基本功(15分),即兴创编(10分),动作模仿(5分),节奏模仿(5分),个人形象(5分)。
(三)节目主持人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普通话水平、个人才艺、命题主持、舞台应变能力、个人形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 具体分值结构:普通话水平(30分),个人才艺(10分),命题主持词(25分),舞台应变能力(25分),个人形象(10分)。
(四)音响师考核方式及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通过音响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排除、演出期间临场反应能力、室内外声场设计等方面的展示,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具体分值结构:音响设备的安装(20分),调试(20分),故障排除(20分),演出期间临场反应能力(20分),室内外声场设计(20分)。
考核时间
考核、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2016年2月25日前完成,具体考核面试时间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23132638
祥云县文化体育局:08723121509
监督电话:3131556(祥云县纪委派出社会事业口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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