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的公告》(2015年第35号),因报考职位编码为26060245的前两名考生分别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导致该职位出现两个缺额。根据“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经研究,现将该职位递补人员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陈志平,男,准考证号5842506040214,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坝底乡人民政府综合管理职位(职位编码26060245),总成绩67.28,排名该职位第四。
二、体检时间
2015年9月9日。
三、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9日早上8:0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四、体检的标准
按照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5年第27号)执行。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生活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00元左右)。
八、复检及递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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