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网友给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留言,咨询在外读大学毕业后回家乡泉州进行互联网创业有什么政策支持。对此,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泉州市出台的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文件主要有:《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即将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涉及的优惠政策主要有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和资金扶持,回复中把这三种优惠详细告知网友,并提供了查询地址:以上优惠政策文件可登陆泉州人才市场公告栏第9页、第14页查询。
网友留言:外地大学生回泉州创业有什么政策扶持吗
留言时间:2015-07-10 12:32
本人在天津读的大学,期间都有尝试过不同的创业,毕业后想回家发展,想了解像我们这种大学生进行互联网创业有什么政策支持
回复单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6-01-06 11:36
人民网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郑新聪书记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您反映在天津读大学,期间尝试过不同的创业,毕业后想回泉州发展,想了解大学生进行互联网创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二、答复意见
欢迎您回泉州发展。泉州市出台的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文件主要有:《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3〕225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2015〕6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5〕79号)和即将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涉及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3年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扣减限额标准为
每户每年96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低税率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泉自主创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毕业证时间计算,自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内的高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申领补贴相关程序按照《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扶持
1.提供创业扶持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项目扶持及创业培训等。市里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经评审每项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发展规模种养业、建设高优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创业项目。加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项目经评审,可优先入驻当地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符合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方向的予以优先扶持,并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67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落实一次性开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所在地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其自主创业注册资本总额的20%,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1万元。
3.加大贷款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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