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一系列法律条文的修改,将使一些人们曾经熟悉的"规则"成为历史。
"全面二孩"即将落地之时,"新华视点"记者就公众关切的几个焦点问题作了梳理和探究。
婚假:是否只剩3天?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由于这条规定涉及面广,引发公众议论。
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小王打算明年与男友领证结婚,她说:“法律把晚婚可以延长婚假的规定删除了,是不是我明年结婚的话就没几天婚假了?”
据记者了解,现在人们结婚享受的假期,一是3天法定假期,此外就是来自现行计生法中有关延长婚假的条款。例如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人口计生法修订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我国男女初婚年龄已到25岁左右,初育年龄26岁以上,针对新的生育行为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说,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及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都不利。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人们可享受的婚假只剩下3天?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认为,现在作此判断为时过早。计生法修改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那时候才会涉及具体的婚假、生育假问题,这需要一个过程。
社会抚养费:放开二孩为何还要收?
现行计生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即通俗所指的“超生罚款”。在此次修法过程中,此规定被保留。
“二孩都全面放开了,怎么还保留‘超生罚款’?”不少网友提出疑问。
“修法继续保留社会抚养费在预料之中,也可以理解。因为二孩放开之后可能有人违规生育三孩、四孩等,社会抚养费就是针对这些人群征收的。”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有水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区别很大,这也给基层的实际运作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吴有水表示,修改决定中提出,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以法律形式明确计划生育法执行过程中有利于相对人原则,这是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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