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烟台2016年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正式敲定,将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具体而言,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月28日(正月廿一),2月29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三)至2月23日(正月十六),2月24日开学,其中2月22日、2月23日放假调休,1月30日(周六)、1月31日(周日)上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2016年7月18日至9月4日,9月5日开学。
假期安排若需调整须提前审批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期安排的县市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根据要求,2016年,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可结合实际对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调休时间,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县市区教体局统一进行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学生放假,安全是大问题。对此,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在假前对校舍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保证设施安全。
同时,做好学生放假交通安全工作,保障校车安全运送学生;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非法运营车辆。
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则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学校值班人员须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遇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此外,放假前,对学生的各种安全教育工作不可忽视,市教育局特别强调,寒假正值春节期间,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教育,确保安全燃放。
如:可通过在假前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假期安全公约》或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对学生的监管。
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有偿补课
今年假期,我市继续对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实施“严打”。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放假时间安排,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要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
同时,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须畅通和公开违规办学行为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对于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反映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市教育局将组成调查组,对放假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责任。
学生放假不等于“放羊”,在为期5个周的寒假生活中,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将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重点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教育局倡议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大课堂”活动,到77所免费场馆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坚持知行合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假期期间,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将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并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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