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会议室(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原高坪区劳动局大楼)。
4.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限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或高坪区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
所有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
5.资格审查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并上交了《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研究,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aoping.gov.cn/)公布(下同)。
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月21日至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内到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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