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帮助院校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天津市首次创设了“平行+顺序”的院校志愿设置。即,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各类(阶段)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第一顺序院校志愿设置5个平行院校志愿,第二顺序院校志愿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先录取,然后进行第二顺序院校志愿的录取。每个顺序院校志愿的几所平行院校志愿,均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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