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工作,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独立工作、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持有幼儿教育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此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等所有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12月30日17点30分前,从报名网站上(http://www.pingtan.gov.cn/)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发送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处邮箱,邮箱地址:358456293@qq.com。
2、现场资格审核:12月31日上午8点至12点,报考者本人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连同报名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管理处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缴纳80元报名费后,发给笔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若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按照报名人数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笔试及面试试题将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制。
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点至11点。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4)考生需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平潭网上公示。
(1)面试方式:片段教学。
(2)面试考生需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待笔试成绩出来后视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者才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0591-23130339联系。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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