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和“包租婆”本是租赁户对房东的称呼,凭借电影《功夫》而广为人知。在重庆的某些高校,部分在校大学生由于在外实习或者在外租房等原因,长期不在校内居住,他们就将宿舍床位原价出租,以抵扣住宿费,被同学们戏称为“包租公”和“包租婆”。
有空调热水器
学生发帖“出租宿舍床位”
“现有研究生宿舍床位出租,限男生,租期不限。宿舍环境好。”9月19日,一位网名为“假超还甲超”的网友在重庆某高校论坛上挂出了一则招租信息,欲出租宿舍的床位。帖子发出后引来许多网友的点击。
“新宿舍出租,有空调、衣柜和热水供应,可出租到年底,要求干净整洁的女生,有意者电联。”网名为“懒猫猫”的网友也在校园论坛上发帖招租,不仅有对宿舍条件的介绍,还对求租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记者以求租人身份联系到这位发帖人——重庆某高校渝北校区一名大四学生小硕。“帖子挂出来第二天就租出去了。”小硕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你可以联系下其他大四的同学,他们当中愿意出租床位的人比较多”。
在几所重庆本地高校的校园论坛上,记者均发现了不少求租和出租寝室床位的信息。
为实习和考研
租客多为外校学生
随后记者以求租者的身份来到沙坪坝某高校。“出租高峰期主要集中在开学期间,求租者大都是外校学生,有考研的,也有实习的。”小童是重庆某高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教育专业的学生,她告诉记者,出租寝室的情况在老校区比较常见,“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联系一个寝室,租金每学期200元至300元。水费全包,电费按人头平摊。”
李强是重庆某高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名在读研究生,同时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包租公”,采访中他告诉记者,身边有好几位同学都已经把宿舍床位租出去了,今年暑假他已将宿舍床位租给了一位外地前来考研的朋友,“一年1200元,正好是学校一年的住宿费,平均下来只需100元/月”。
“每年都有大批的外校学生到我们学校来考研,为了方便利用学校教室和图书馆,也为了节省开支,很多学生都会选择求租我们学校的公寓。”黄勇是重庆某高校一名在读研究生,了解校园租赁市场的他告诉记者,大多数求租者都是外校学生。而关于租金和租期,黄勇解释,宿舍出租的时间比较灵活,从一个月到一年不等,租金则主要取决于学校住宿费的高低。
一位网名为“山城新人”的网友论坛上道出此举实属“无奈之举”:“开学就向学校缴纳了全额住宿费,我现在已经在校外实习,学校不允许退宿,只能想办法把床位转租出去以减少损失”。
舍友不高兴了
租客被直接赶出公寓
“我们隔壁寝室曾经有过4人同时外出实习,并同时将床位出租的情况。”黄勇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寝室出租情况根据实际条件不同而存在很大差距,“有些专业的学生实习外出的机会少,寝室就很少有空置”。
另一方面,宿舍是公共空间毕竟是大家共有的“财产”,出租中难免会产生矛盾。颇通人际关系的小硕告诉记者,她采取的方式就是“收买”。“事先和所有人打好招呼,承租人入住前,再请大家搓一顿,顺便互相介绍认识,再住进来问题就不太了。”小硕还说,遇到一些实在不同意的,她会交出部分租金作为寝室公共费,“反正要把关系搞好”。
当然也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黄勇告诉记者,他的寝室就曾因出租床位而产生矛盾。“一位室友没有事先告知将床位租出去,大家都不满,后来就有人把他告到学校去了”,黄勇无奈地说:“结果这位出租床位的同学被学校严重警告,承租人也被直接赶出公寓。”
回应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学校将定期排查
在校学生将宿舍床位出租,学校将又作何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的谢老师告诉记者:“《学生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学生对外私自转租学生公寓,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他还说,学校无法掌握校外人员的信息,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回寝室留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万一遇到一些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偷拿了其他同学的贵重物品谁来负责?”他还补充,目前学校采取“入门登记”和定期排查的方式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宿舍归学校所有,学生和学校之间是租赁关系,在没有经过学校允许的前提下,学生无权私下对宿舍进行转租。”重庆道润律师事务所的张建新表示,学生私下转租宿舍是严重违规的,学校方面有权出面立即制止,“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对于住校学生,学校原则上也不允许学生校外居住”。他认为,租赁期间承租人因为学校的制止而产生了经济损失,这部分损失也应当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解决,学校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否签约,即便签约,在法律上也是无任何法律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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