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业单位10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7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在读的非2015年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未毕业人员,不得以专科或本科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等工作均以现场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长春市民康路555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由报名者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两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并拨打电话0431-88938122予以确认。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哪一环节出现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都将被取消应聘或拟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发放《准考证》。
1、发证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发证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长春市民康路555号)。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和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委托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9:00-11:00。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6年1月4日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查询。
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
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应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1:5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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