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经济开发区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梅河口经济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招商引资专业人员4名,专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招商引资工作,愿意为梅河口经济发展做贡献。
具有大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具有出色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语言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招商、销售类工作者优先录用。
适应经常出差或驻外地工作。
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每月每人3000元,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即可发放;
绩效工资每月每人1000元到5000元之间,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有突出贡献者,可以获得数额不等的绩效工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梅河口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招聘人员工作考核办法》实施。
按照法律规定,由招聘单位承担应该承担部分的保险费用。保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聘用方式: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梅河口经济开发区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前1个月,由开发区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是否续聘。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和《梅河口经济开发区招聘人员登记表》(3份),到梅河口经济开发区(市政府204室)报名。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电子信箱:zdl678@163.com),通过电子信箱报名者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和《梅河口经济开发区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并报送。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录用办法:
梅河口经济开发区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初选、笔试、面试和考核等环节最终确定人选。
联系电话:04354245015
联系人:张先生 13844508577
报名表请到百度云官方网站。登录账号:13844508577。密码:4245015。下载有关材料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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